问题 | 强奸罪能不能不告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作为典型的公诉案件,通常不由受害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揭发和起诉。
因为此类案件的提出与追究,其主导权在于国家设立的公诉机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民检察院,而并非个人意愿能够左右的范围内。 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之下,倘若涉案行为的严重程度较低,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无需施加刑事惩罚或可免予处罚时,人民检察院亦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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