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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有纠纷可以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方面的纷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以及物业管理纠纷等。如果开发商无法按照预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使用房屋的,即可视为开发商违约;或者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并未获得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同样构成了违约行为;
此外,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与合同约定不符,亦或是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都可以作为退房的理由;
最后,如果合同双方对于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也可以作为退房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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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2: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