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在手牵出陈年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权证所引发的各种争端,当事人可选用以下三种方法予以妥善处理:
(1)、协商解决。此途径要求参与争议的各方当事人,在保持平等、自由且自愿的原则上,通过展开诚挚而融洽的协商,以及互谅互让的精神,共同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圆满解决有关纠纷问题; (2)、仲裁解决。当争端发生后,纠纷当事人可根据相关仲裁协议或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向相应的仲裁机构递交申请书,仲裁机构将依据规定,对相关申请进行严格而规范的审查与审理,最终作出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并敦促当事人遵守裁决内容,自觉履行各自义务。 同时,仲裁机构还会支持其中一方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以便有效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即通过启动司法程序,借助司法力量来解决争议。具体操作流程为,当事人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与研究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或裁定。随后,当事人可选择自愿履行已生效的裁判结果,或者依靠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以期彻底解决纠纷。 另外,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不动产登记薄所载事项存在错误的权益所有者及利益相关者,他们有权申请办理更正登记手续。 然而,若不动产登记薄所记载的权益所有者明确表示不同意该项变更,则关注此事的相关公众可以运用异议登记这一法律工具,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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