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逃逸处理流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流程如下:
首先,遭受损害的当事人或是了解事件真相的他人向当地公安局交管部门或者于其所在区域内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提出举证或投诉; 其次,接收到通知的交通警察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积极参与处置救援工作,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再者,交管人员将对车祸事故现场进行严谨且仔细的勘察检验,过程中采集相关证据资料,最后据此制作出书面的交通事故认定报告书; 第 四步,若驾车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已经被交通警察捕获,交管部门会对其采取临时收押措施直到酒醒为止,然后对其实施吊销驾照的处罚决定,并且依照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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