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哪些部门监管质量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当地地质检验机构进行投诉。
如若所购房产质量保证期限尚未届满,您有权要求施工方负起修复责任;倘若卖方拒不履行修复义务或在合理期限内故意延迟修复工作,买方则可自主选择自行修复或是委托他人代为完成修复任务。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因此而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应由卖方全权负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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