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购房定金能退吗已签认购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已经签署的购房合同规定,其中一方须向对方支付预定金以作为债务的担保。若在此过程中买方违反了任何条款或条件,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如卖方出现违约情况,其则需要向买方双倍偿还定金。然而,如果在认定认购书无效的情况下,先前所交付的定金仍需全额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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