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多久算交房延期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相关法律法规而言,并没有清晰而明确的强制性规定来规范工程延期的最长允许时长。具体来说,1.除了由于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类似不可抗力事件所引发的施工进度延误之外,只要房屋实际交付日期超出了买卖双方预先商定的日期,那么从此时起,逾期违约金将立即开始计算。2.如果工程延期达到或超过三个月之久,买方将依法享有解除合同及废止该合同的权利;若买卖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对解除权做出任何特别约定,那么在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敦促后,解除权的合理行使期限应被设定为三个月之内。3.若在经过适当的催告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仍然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他们均有权利提起诉讼,请求房地产开发商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