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合理约定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购买意向书明确指出,所支付的购房预付款项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的固定比例——即20%。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关于定金条款这一项,它并非是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而仅仅扮演着一个引导性的角色。因此,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他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定金条款的制定;其次,在拟定定金条款时,必须明确标注出在何种具体情况下,如无法履行某一合同义务将会面临怎样的结果;最后,虽然已经确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合同仅在消费者实际支付定金之后方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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