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公共墙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共墙冲突的解决办法如下:首先,位于共墙上的各相关方对于墙体的共用都必须保证不会干扰或损坏到彼此的正当权益。任何一方皆不能够采取可能危及到周边他人生命以及财产安全的举动来利用这堵共墙。其次,若有一方因为搬迁而提出要拆毁或移除共墙的需求,通常情况下都是不被许可的。倘若该房主确实拥有共墙的所有权,那么他们也应尽可能地维持共墙的现状,并愿意以价格公允的方式给予邻居进行折现补偿。最后,有关共墙的维护与重建工作,通常需要双方协商,并各自负担合理的费用并付出适当的努力。共墙即是指某一面实体墙壁为相邻的两个或者一个房主共同所有,又或者是其中一方单独所有但双方共同使用。相邻权则是指不动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而言,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之间,任何一方为了能够合理地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权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一定程度的限制。相邻权实际上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和延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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