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要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作为购买房产的消费者,您享有法定的解除合同权利。具体而言,当合同签订方中的任何一方出现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经过合理时间的催告之后,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尚未进行履约,那么对方便有权力解除这份合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解除权具有一年有效期的限制,也就是说,您需要在这一年内及时地告知出售方您的决策,否则一旦超过这个期限,您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您能够提供其他正当理由,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次,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当其中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如何计算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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