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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中违约了定金归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定金制度的设立宗旨在于确保债权能够得以顺利实现,且该制度通常于合同正式履行之前,由其中一名当事人按照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给付。因此可以认为,定金是一种兼具担保与支付双重性质的特殊手段。从其担保功能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两大方面:第一个方面,通过确立定金的丧失以及双倍返还的规定,从而对债务方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促使其担负起适当履行债务的责任,进而达到保障债权实现的目的;第二个方面,如果债务方未能依照约定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或者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换言之,就是让债权人通过获取定金来规避或减轻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因此,当购房合同正式签署并生效之后,根据法律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对于合同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如果作为收取定金的卖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他就必须按照约定,将定金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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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