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可以返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以退还的。在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约定切实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定金应当充当购房款项或者予以全额退还;然而,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影响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从而无法顺利签署相关文件,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范围内,此时定金也应该予以退还;另外,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应该双倍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