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购房定金的钱交给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依照惯常的交易流程,购买房产的买家通常会将定金支付给卖家,然后卖家应当向购买者出具相应的定金收款凭证,以此来确认定金已经成功入账。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应该尽量在定金收款凭证上对违约责任进行详尽的约定。倘若买方未能遵守相关条款,定金将会被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反之,如果是卖家出现了违约行为,他们就必须向买方赔偿双倍于定金的金额。总的来说,这种方式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如果因为某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无法直接将定金交付给卖家,那么购买者还可以考虑通过中介机构作为中间人,代为将定金划转至卖家的账户。但是,这其中涉及到中介机构需要提供卖家授权其代收定金的书面委托书等必备文件。只有在收到这份委托书后,购买者才能将定金交由中介机构暂时保管。同样地,购买者仍然需要向中介机构索取收取定金款项的收款凭证,并且收款凭证上必须清晰地注明经手人员和中介机构的公章信息,以便将来用作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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