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80旬老人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年人群体仅有的栖身之所,法律则明文规定了禁止采用强制执行手段。在此情况下,若执行的具体依据明确显示出被执行人有义务将自己居住的房屋转移给其他人,那么自执行通知发出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为其预留了整整三个月的宽限期。若在这段时间内,被执行人以涉案房产乃其自身及其扶养家庭生活所需的基本财产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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