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当天可以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所购置房产在约定交付日期后延迟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如期交付,则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企业提出警告并约定最后期限进行交付。当警告信函发出满三个月时,购房者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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