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出资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恋人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之房产如以双方法律主体的名义办理产权注册,不论是双方共同出资抑或是由一方全额承担款项,在此类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并未产生任何争议,普遍认同此房产应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所关注的重点并非仅仅局限于确认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而是更加注重如何合理地划分双方当事人在该房产中的共有份额,特别是针对那些没有实际出资的一方,其所占有的份额更是需要得到明确的界定。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通常会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深入思考与分析:首先,法院会审慎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曾签署过关于共有份额的书面协议;其次,如果双方未能提供书面协议作为证据,那么他们就必须各自提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在该房产中所实际投入的资金数额,这其中既包括了购房所需支付的全部款项,也涵盖了房屋装修所花费的所有费用。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那些在房产购置过程中并未实际出资的一方,其所享有的共有份额通常以10%至30%为宜。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