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延期收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房地产所有权在期限期满后将自动续期,相应的费用则需按照届时的不同比例进行缴纳(其幅度为1%至10%)。然而,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交费用的必然性不容忽视。众所周知,国家有限度地允许人们对土地进行使用,因此,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必须支付相应的出让金以延续使用期限。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则依据以下各类用途予以明确规定:(一)居住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二)工业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途的用地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使用年限均自土地使用权获得之日起计算,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际使用年限往往会低于上述标准的上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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