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房屋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土地纠纷,特指当权者或当事人针对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以及涉及土地权益归属的相关事宜产生争执的现象。对于此类纠纷,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予以化解:首先,通过双方协商来妥善处理,当事人可以就产生的土地纠纷展开深入的讨论,并依据协商的最终成果签署相应的协议;其次,若当事人未能达成共识,可寻求地方政府协助解决彼此间的纷争;最后,若政府无法介入调解,或者对政府的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则应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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