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验收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存在未达标现象,购房者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进行必要的修缮或为实现退房提供相应支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如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可依据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核验。经过严格的核验程序,如果确认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缺陷,那么买受人将享有退房的权利;同时,对于由此给买受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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