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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作市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房产开发商的交房日期可适当延迟三个月以内,这属于合法行为。当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时,购买方有权首先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函,以督促其尽快完成交房手续。然而,若催告期满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约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购买方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寻求解除本合同,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若法律无特殊规定且买卖双方也无特别约定,经购买方催告期满后,解约权的行使将被赋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未曾进行过催告的购买方,其解约权应自解约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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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