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跟房东续约房产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对于合同的续订事宜,租户可直接向房东进行阐述。当租赁合同到期之际,若租户有意续约,则应当同房东进行深入的商讨,就续期问题达成共识,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从而构建起全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也可以选择沿用原有的租赁合同,以不定期租赁的形式继续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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