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无法如期交付房产,可以适当予以延长,但前提必须是在合情合理的期间之内完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出卖方延迟交付出售的房地产,经过买方的多次催促之后,在三个月的合法期限内还未有任何进展或者履行的话,那么作为购房者的一方就有权单方面解除这份买卖合同。因此,开发商所能延迟交付房产的合理期限仅为三个月,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仍然未能交付,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解除合同之后,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