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预售合同要交全款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制度并非强制要求必须缴纳全部购房款。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多种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以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并且只需支付部分款项即可达成交易。至于预付购房款的具体金额,则需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并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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