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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怎么申述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购买方若有意愿撤销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首先着手履行催告义务。在经过正式的催告程序之后,如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则购买方可依法享有解除合同之权利。然而,购买方必须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才能行使此项权利:第一,开发商须确实出现延迟交付商品房的状况;第二,自催告之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相隔三个月以上。值得注意的是,购买方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从催告之日开始生效,并持续一年时间。这意味着,在这一年时间内,购买方均有权随时书面告知开发商其决定解除合同。若超过这一年,则解除权将永久性失去效力。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未能按时交付商品房,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亦或是约定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识证交付房展或者买受人识证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一个目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催告无效,可以根据此条款通过诉讼来维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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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