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法院一般多久会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涉及到房地产的诉讼案件,如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则通常应在三个月之内予以裁决,但最长不得超出六个月之期。至于那些适用于普通程序的房产纠纷案件,其审理期限通常为六个月以内,且最为长期限亦不得超过这个时长。若当事人对此结果提出异议并向上诉机关提起上诉,那么此类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应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指出,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决。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理期限,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必须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第一百六十一条则规定,人民法院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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