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迁商品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时,购房者首先应当查阅购房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以确定其中是否载明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若已事先约定,则应严格依照约定进行;如未作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主动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购房者亦可申请行业调解机构介入协调,抑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开发商迅速履行合同责任并完成交房事宜。对于因逾期交房而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依法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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