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收房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期间,如遇房屋延迟交付事件,虽本身不属违法范畴,然无疑已构成违约行为。倘若经过有条理地敦促通知之后,在合理期限内开发商能够全力以赴地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即便购买者无法立即解除合约,仍可享有向开发商索赔其所蒙受损失的合法权益;反之,如果在经过同等程度的催告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交付手续,且未提供充分的解释或理由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购买者便有权申请解除合同,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亦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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