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私吞购房定金怎么界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挪用购房定金的行为无疑构成了挪用资金罪。这种犯罪行为特指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本人所拥有的职务优势或职权便利,未经授权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资金供个人使用,甚至将这些资金出借给其他人。这种行为的特征在于,其涉及的金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未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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