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石桥购房的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决定要求退还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的购房定金之时,积极寻求与开发商进行和解协调是至关重要的。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境中,购买房产的定金得以退还具备坚实的法律依据:首先,如果开发商在与其已签订认购意向书的期限内,单方面将已经选定的购买物业转售给其他第三方,进而导致最终未能按照预定计划正式签署相关合约,那么开发商必须以双倍金额的形式对您所支付的定金进行赔偿;其次,倘若开发商未能取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以至于合同宣告无效,此时开发商应当全额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并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再次,若双方仅仅因为正式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无法成功签署正式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不被视为违约行为,开发商亦应全额退还您所支付的定金;接下来,若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条款并未作出详尽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在此基础上,双方对于上述内容依然无法达成一致共识,并导致正式合同签订失败,此时开发商仍然负有义务全额归还您的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按期订立并非由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导致,即所谓的"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同样应当将定金全数退还给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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