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门购房定金怎么退的快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当您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时,您有权在签订认购书的期限内提出修改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并通过增加补充协议以实现退还定金的目标。其次,若您所选购的房产为内部认购项目,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完备的楼盘五证手续,由于其本质上便是违规销售行为,因此您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回所有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而无需进行繁琐的证据采集环节。倘若开发商拒绝退还您的购房款,您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那么这便构成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您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您的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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