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哪个部门管理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购房者可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行业进行统一监管与指导。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通过发送《催告通知书》来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合约义务,并就逾期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书之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无法按约交房,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购房者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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