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购房退定金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情形中,购买房屋的预付款有可能被退还:倘若双方都严格按照先前约定执行的情况下,预付款应当转换为实际价款或者予以全额退回;在由于特殊情况以及自然因素难以签订商业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对协议及其后续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能达到统一共识且此种结果并不由任何一方造成的前提下,预付款是可以得到返还的;如果售房者单独违反了合同条款并且使得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其所支付的预付款可以双倍获得返还;除上述情况之外,所有其他类型的预付款都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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