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购房定金退不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您遭遇到了出卖方拒不归还您支付的定金的状况,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出卖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退还定金的共识;其次,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以促进矛盾的化解;再次,您可以选择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热线——12315,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并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奏效,那么您只能诉诸法律途径,向该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公正裁决。在此温馨提示,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房产等大宗商品时,务必谨慎对待定金的交付事宜,我们建议您将其更改为订金或者预约金,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