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官司打需要什么流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流程的详尽说明:首先,当事人应当持有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件,房产证明文件以及买卖契约等相关协议文件,然后向案件所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接下来,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对这起案件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发出立案通知书给予双方;之后,当事人需要做好准备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据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紧接着,法院将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最后,在开庭当天,当事人需携带所有相关资料准时到达法庭,进行法庭辩论和质证环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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