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什么签订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协议的签署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购房目标,进行详细的调研分析。然后,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开发商进行深入的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共识,签订预售协议。其次,预售协议签订完毕后,需要进行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因为只有经过备案的预售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预售合同生效之后,我们应该亲自前往市或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委托开发商代为提交备案材料。如果发现存在任何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的问题,交易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对于符合规定条件和手续的,交易中心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备案,并书面通知购房者领取已经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最后,当发展商成功办理完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获得房产证之后,他们将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在预售期间,如果发展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他们必须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供给交易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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