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案件多久才结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争议诉讼案件在依照既定法理使用简易审理程序时,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完成案件审理并做出最终裁决;若案件应属普通审理程序,则必须在六个月内结束审理并下达判决。如遇特别情形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如仍需继续延期,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等待进一步审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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