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正式申请离婚手续之前,需先行备妥以下几项重要文件:
首先,分别取得婚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个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装订成册的结婚证书;
其次,婚姻双方应共同签订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以确保各项权益分配及责任承担条款无一疏漏;
最后,双方应当前往婚姻关系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均可作为登记地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3: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