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要求收商铺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您需要仔细查阅并研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细则,特别是有关违约金以及其计算方式的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合同的约定,向违约方提出索赔。在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通常会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作出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因此,当合同的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应立即查阅合同中与此相关的条款,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合同会约定按照每日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自违约方违约的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之日为止。
2.其次,您需要对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判断其合理性。若认为该标准存在不合理之处,您有权申请增加或降低违约金。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当合同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理由请求减少违约金时,违约金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30%的部分将被视为过高,可以据此请求适当减少;而当合同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为理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时,则应当以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作为确定违约金数额的依据。因此,要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就必须先确定损失的具体金额,然后再根据损失的金额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要求提高或降低违约金。 3.最后,如果在合同中未能找到关于违约标准的具体约定,那么您仍然可以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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