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永清房子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交易过程中遭遇了房屋遭到两次售卖的不幸事件,那么作为购买方当事人便有权向卖方发出终止房产买卖协议的通知,并要求对方无条件地退还先前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除此之外,购买方还可以进一步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卖方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购买方还有权向相关的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若以上所述的各项权利诉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购买方将保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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