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恺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迟交付房产视为一种违约行为,当事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亦需做出合理的赔偿。对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有权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承担损害赔偿等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依据违约事实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其违约行为所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这其中也包含了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取到的预期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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