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限期延期交房可以告诈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卖方未能如约履行交付房产义务之情形,通常情况下,此类行为并不构成欺诈罪名,仅仅是违反合同约定而已。然而,若卖方自始便清楚知晓无法依期交付房屋,则这种行为有可能被判定构成民事欺诈,严重时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在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产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违约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一般来说,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对此有所约定,则应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基本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予以执行;若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则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并无统一的计算标准,但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并非一成不变,买方可以根据实际遭受的损失情况,对违约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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