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延期交房赔偿低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明文规定: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任务,则应按照每日交易总价的万分之五标准,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然而,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时,其衡量标准应为违约金是否超出实际损失的30%;反之,若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请求法院予以提高时,其衡量标准应为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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