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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仲裁取得房产权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房地产争议的仲裁流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环节:首先,申请当事人需要向待定的仲裁机构递交一份详尽的仲裁申请书,其中需要明确提出请求事项以及相关依据;其次,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上述申请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其立案与否做出明确的决策,若确认立案有效,会将相应的仲裁规则以及仲裁员名单转交给申请人,同时亦需将仲裁申请书的副本以及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发送至被申请人手中;再者,经过双方面议或者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派,成立仲裁委员会,此委员会成员将负责处理相关仲裁事宜;随后,进入到开庭环节,在此期间要展开必要的调查质询、辩论以及调解建议等工作;最后,假如调解取得了圆满成功,则将制定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反之,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则需制作裁决书以示公正。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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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8: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