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案件中,原告虽无房地产权证书,然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则人民法院仍可进行审理:原告系与本案存在直接利益关联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清晰的被告身份;拥有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且该事项均属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范畴内,同时也受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约束。而所谓房产证,是购房人士通过合法的买卖交易获得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后,依法享有房屋占用、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多种权益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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