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适合简易程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中,案件情况的简繁直接决定了是否能够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通常而言,如果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对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清晰的认知,且争议相对较小或经双方当事人协议同意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那么此类案件便具备使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案件也允许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或者采取书面形式提交诉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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