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是两份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来函中提及的房屋预售合同共有五份文件组成,其中每一位购房者将收到一份自留文件;而其他四份分别由相关机构留存备查。具体而言,这四份文件分别为公司存档、房地产管理局备案、银行留档以及缴纳契税时作为留底资料使用。若客户选择支付全额款项或者分期付款方式,则需要多保留一份文件记录此笔交易情况。
对于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需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进行正式签约。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个主要部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点: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建议您在购买商品房前务必亲临该项目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开发商尚未获得此项许可,那么就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要求,此时您应该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其次,请务必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