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征信不过可以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因素而导致房贷申请未获批准,则无法申请退还所支付的定金。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履行债务或未能按照约定条件履行义务,从而使得不能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那么该方是无权请求对方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的。然而,在存在不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意外情况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的,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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