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浦购房定金怎么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订金能否退还之问题,具体情况需视不同情况而定:首先,若在诉诸法律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得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此份房屋认购书便被判定为无效,届时,订金理应予以退还;其次,若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所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署相关文件,即构成买方违约,此时,订金将无法得到返还;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顺利完成正式签约,这便属于卖方违约,其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订金。再者,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了相关合同,那么在买方按约履行义务之后,订金可以充当部分楼款或者予以收回;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最后,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是因为对于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全部订金归还给买方。同样地,若在正式签约之时,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未能实现,这种情况也被视为违约,若是买方违约,订金将无法得到返还;而若是卖方违约,其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订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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