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了他人购房定金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自愿设立定金合同以保证买卖行为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关于定金金额的设定,其具体数值可由买卖双方自由商定,但需严格遵循不超过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限制,否则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卖方因某些缘由反悔不愿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所支付的定金,同时,买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赔偿房屋溢价损失。因此,从保护自身权益角度出发,购房者在支付定金时应谨慎考虑,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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