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前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购房交易时,预先支付定金前务必审慎检查主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倘若主合同无法产生法律效应,其附属条款即为无效。同时,必须明确所支付款项的具体性质,并在相关文件中清晰注明“定金”字样。此外,主合同与定金合同的签约主体应保持一致性。最后,定金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签署,且其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若超出此范围,则超出部分将不受人民法院的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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